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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戰國策.趙策三》記載,戰國末年,秦國攻打趙國,於長平一役大敗趙軍。秦軍歸國後,秦王派人前往趙國,要求割讓六個城池做為講和的條件。趙王不知是否該答應,猶豫不決,便與臣子虞卿、樓緩商議。

樓緩認為趙王應該割地求和,但虞卿卻認為萬萬不可,他問趙王:「大王您看秦國攻打趙國後收兵,是因為疲倦還是因為您?」趙王說:「秦國竭力攻打我國,如今收兵必定是因為疲倦的緣故。」(此句原文為:秦之攻我也,不遺餘力矣,必以倦而歸也。)

虞卿接著說:「秦國不能完全攻下我國,因兵倦而歸。大王您如又將城池奉上,那不是幫助秦國來攻打自己嗎?如果以後秦國又來攻打,大王您恐怕連自救的力量都沒有了。」

樓緩聽後,持相反的意見說:「如果連這六個小城都不願意割讓,難道要等秦國再來攻打,再割讓更多的土地嗎?」趙王聽了問說:「如果我聽你的割地,你能保證秦國將來不會再來攻打嗎?」樓緩也不能保證。

話傳到虞卿那裡後,他又再度晉見趙王,並說:「樓緩既不能保證,那割地又有什麼用?現在割讓了六個小城,等到秦國再來攻,又要割地,這樣下去不是自尋死路嗎?只會讓秦國更強,趙國更弱罷了!如果真要割地,不如用五個城池去賄賂秦國的頭號大敵齊國,立下盟約,合力攻秦。這樣不但不會便宜了秦國,還可以和別國結盟,成功之後也能從秦國那兒要回我們割給齊國的土地。」趙王聽了覺得很有道理,便派虞卿去向齊王遊說。

《戰國策.趙策三》中記載這段故事,其中一段「秦之攻我也,不遺餘力矣」,即是這句成語的由來。「遺」是遺留的意思,「不遺餘力」是指一點力量都不會留下,竭盡全力之意。後來「不遺餘力」就被用來形容竭盡全力,毫無保留。

不過,卻常可見到有人將不遺餘力誤用為「不餘遺力」,猛看感覺是一樣的意思,但實屬於錯誤的用法。甚至可以看到有人在同一篇文章裡,一下子用「不遺餘力」,一下子又用「不餘遺力」:

日經BP社的特點之一就是,作為出版社通過了環保管理系統國際標準ISO14001的認證,整個公司在環境保護問題上不遺餘力。……另外,日經BP社發行的出版物還積極使用再生紙,甚至在以WPC EXPO為代表的日經BP社主辦的展會中,也採用了減少廢棄物的政策,諸如此類,公司全體員工均會在考慮環保的前提下開展日常工作,不餘遺力地致力於環境保護。

可見很多人仍抱著求求其其的心態去使用成語。甚至連媒體也常出現「自創」成語的狀況。

前些日子看到某家有線電視報導一則關於公廁門被偷走的新聞,字幕打著「公廁門被竊,附近民眾痛苦其擾」。「痛苦其擾」?真是不倫不類的用語!想出這個詞的人真是天才,居然可以將「痛苦不堪」與「不堪其擾」混為一談。


大家要好好讀好中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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